學分學程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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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請依所屬學程設置要點修讀各學分學程(含微學程)之科目學分 (不同學期申請的學生,其適用的設置要點版本可能不同,請務必向承辦系確認)連結
2.具備學分學程身分的學生,於第一階段選課所屬系時段開放時,可同時修讀開設於他系的學分學程課程連結
3.凡修讀學分學程課程者,每學期准予超修二門外系(學位學程)課程→請於當學期開學一週內填寫超修學分申請書連結
4.學生因修讀學分學程之課程衝堂,可申請跨進修部修讀→請依當學期跨部選課辦理時程提出申請連結
5.學程可依學校規定,所選修跨系學分可由系主任認定抵免本系畢業學分。連結
6.修讀他系所(學位學程)課程或微型課程得予採認為本系選修學分,其累計學分數至多不超過畢業應修選修總學分之1/2為限連結
7.107學年度起入學之日間部學生,有系統性的完成1個微學程(不含本系職能微學程)、學分學程、就業學程或產業學院修讀,就可算通過「跨領域學習」門檻連結
8.學分學程修課導航工具 (導航為建議值,仍應依設置要點規範為主,學校首頁→常用系統→學生課程導航GPS系統→學分學程修課導航)連結
學分學程(微學程)課程科目表 → (本科目表僅提供修課參考,詳細內容請見學院及業務承辦單位公告之學程設置要點說明)連結
各學分學程(微學程)及專責老師一覽表連結113.04.22
嘉南藥理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 (辦法管理單位:教務處註冊組)連結110.03.10
》請依註冊組公告之每學期申請時間及注意事項辦理(約期中考過後公告)連結
》申請學分學程領取單位:各系連結
》放棄學分學程修讀資格申請表領取單位:教務處註冊組連結
》因放棄修讀學分學程身分時,本學期所修習之學程相關課程可選擇繼續修課或不繼續修課;若不繼續修課,可填寫「學生放棄修讀學程身份相關課程退選申請表(課務組領取)」辦理退選(但第8週起只能辦停修,當學期停修截止時間依當學期選課注意事項公告為主)。不論退選或停修其本學期修課總學分仍應受學期修課學分限制規定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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