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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分類
一般
公告時間
2019/08/28
公告標題

108學年度第1學期專業服務學習課程申請公告

申請對象
 本校各系/學位程 、所專任教師有意願將「服務學習」納入業課程者,歡迎提出申請 。
實施方式
 請利用現有課程融入服務學習,並鼓勵與規劃學生於課餘時間服務社區或機構,使學生從事與專業領域學習目標有關之社會服務,並提供反思機會以連結其專業領域的學習,且實踐大學設會責任。
申請時間
 請於開學後 3週內 提出申請 提出申請 (108 年 9月 27 日前 )。
應繳文件 (申請 相關表單已寄 至各系信箱,由系轉達 。)
 1.專業服務學習課程 計畫申請 書。
 2.經費需求表。
 3.機構合作意向書 (正本) 。
 4.專業服務學習生名單。
經費來源
 授課教師所提之經費需求由各學院「高教深耕計畫_善盡社會責任」經費支應,並由各學院進行審查及核定經費。
申請方式
 請備妥【計畫申請書 】紙本送至 系/院主管進行審核,經系/院審核通過同意後由院核定補助經費,教務處課組發給開課證明及提供教師於教師評鑑分數加分
 【審核通過之授課教師可在教師評鑑「教學成績-特殊教學 (開設融入專業服務學習或社會關懷之課程)」項目中 ,每學期 每案 每班加 10 分】。
  ※請各院將審核通過教師所繳申請書文件掃瞄成電子檔後 E-mail 至教務處課組信箱 。
 授課教師工作與義務 授課教師工作與義務
   1. 若課程獲各院經費補助,請依規定辦理核銷事宜未將不予補助。
   2. 應於專業服務學習課程實施時間結束後 2週內 繳交 【成果報告書 】,請每一門課每一班級提供份, 寄至各學院及教務 處課組信箱 。
   3. 專業服務學習課程之與比重 ,以及如何安排學生至服務單位之機制 ,請教師妥善規劃,俾利學生習、服務及反思。
   4. 學生從事之專業服務對象須為非營利機構單位, 且有需要提供專業協助者。
   5. 凡執行專業服務學習均須與合作機構簽署意向書,以確保雙方願及生權益。
若有相關問題 請洽各學院或教務處課組馬怡屏 小姐 (分機 1117 ,E-mail :box118@mail.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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